研究論文獎辦法
112申請表-1.docx |
84年4月訂
88年10月28日第25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94年12月18日第31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98年03月07日第33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98年09月13日第33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0年09月01日第34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2年05月03日第35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3年10月17日第35屆第九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5年01月27日第36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7年10月5日第37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8年07月31日第38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8年10月27日第38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88年10月28日第25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94年12月18日第31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98年03月07日第33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98年09月13日第33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0年09月01日第34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2年05月03日第35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3年10月17日第35屆第九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5年01月27日第36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7年10月5日第37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8年07月31日第38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108年10月27日第38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主 旨:本會為鼓勵青年學子進行比較教育研究,以促進國內比較教育學門之學術發展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獎助對象:凡國內各公私立大學院校畢業之研究生均可申請。
三、獎助辦法:本會之研究論文獎每年獎助博士與碩士學位論文之畢業作者各1名,博士論文獎助新台幣七千元,碩
士論文獎助新台幣五千元。除論文獎助金外,並頒發「比較教育論文獎」獎狀乙紙。以上獎項得獎人須改寫學位
論文為期刊論文後,投稿至本會《比較教育》期刊。
四、申請辦法:申請者需符合下述要件:
五、審查標準:申請稿件與論文送交兩位委員評分,審查分數標準如下:
(一)90分以上為「極力推薦」。
(二)80-89分為「推薦」。
(三)79分以下為「不推薦」。
獲獎標準:須獲兩位委員「推薦」以上之審查結果,且論文符合研究倫理規範,再依平均分數之高低,擇優錄取所
規定的獎助名額。
六、若兩位審查委員的評分結果差距過大,由秘書處逕行聘請第三位委員審查,再提請理監事會議討論。交付第三位
審查委員的條件為:
(一)分數差距10分(含)以上。
(二)且總平均達80分(含)以上。
七、作業流程:
二、獎助對象:凡國內各公私立大學院校畢業之研究生均可申請。
三、獎助辦法:本會之研究論文獎每年獎助博士與碩士學位論文之畢業作者各1名,博士論文獎助新台幣七千元,碩
士論文獎助新台幣五千元。除論文獎助金外,並頒發「比較教育論文獎」獎狀乙紙。以上獎項得獎人須改寫學位
論文為期刊論文後,投稿至本會《比較教育》期刊。
四、申請辦法:申請者需符合下述要件:
- 申請獎助之論文須為與比較教育研究相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論文。
- 檢附論文比對系統結果之證明文件。
- 於每年公告日期前向本會秘書處提出申請。由本會聘請相關專家匿名評審,經審查通過後公布,除於該年度年會上公開頒獎外,論文須在頒獎儀式上進行簡扼報告。
五、審查標準:申請稿件與論文送交兩位委員評分,審查分數標準如下:
(一)90分以上為「極力推薦」。
(二)80-89分為「推薦」。
(三)79分以下為「不推薦」。
獲獎標準:須獲兩位委員「推薦」以上之審查結果,且論文符合研究倫理規範,再依平均分數之高低,擇優錄取所
規定的獎助名額。
六、若兩位審查委員的評分結果差距過大,由秘書處逕行聘請第三位委員審查,再提請理監事會議討論。交付第三位
審查委員的條件為:
(一)分數差距10分(含)以上。
(二)且總平均達80分(含)以上。
七、作業流程:
八、經費來源:由本會經常費支出,並視情況向民間人士募款。
九、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